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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先生-公积金

信件主题: 陈先生-公积金
来信人: 陈先生 来信日期: 2022年01月16日 来信编号: SZXX202201170002
信件内容: 领导,您好!根据安康公积金政策,公积金贷款条件为:累计达到3万,安康买房必须要求找一个公务员担保。我在西安每个月按照基数23000缴纳公积金,每个月2300,没有提取过,没有断缴纳过,累计也达到3万,但是亲戚朋友都没有在政府部门工作,缴纳公积金只是为了在安康买房,如果因为无法提供公务员担保,就否决了公积金贷款,请问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公务员担保这个问题,请给予解答,谢谢。
信件回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陈先生,您好!根据安房金管发〔2019〕1号文件,企业、个体工商户(含异地)缴存职工申请住房贷款,公积金余额不足3万元(含3万元)的,申请住房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公积金余额的12倍,同时需有一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。如还有疑问请致电:0915-3269590。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回复时间: 2022年0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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